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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方向)在职研修课程班招生简章

来源:中联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联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0-24 16:30:39 作者:杜晓冉

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国际经济法方向重在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经济法律(含涉外经济法律)并具有外语水平的法律专门人才。通过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经济法律(含涉外经济法律)的专业知识,接受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专业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学思维方式分析和解决经济法事务(含涉外法律事务)的实践能力。

国家级重点学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是全国最早设置国际经济法专业的院校之一。2002年我院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硕士点名列前五。

培养国际法综合性人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被业界认为是屈指可数的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摇篮,被国家教育部评定为“国际化特色人才培养建设点”,是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常设机构所在地。历年来培养的学员能熟练运用外语、懂得并能操作国际经贸业务、精通法律专业知识三大技能。

多元化的课程设置及教学模式:

在职研修课程班的课程经过学院领导精心设置,以前沿性和实操性为主;教学模式以理论基础结合案例分析,突出实践与应用。

班务管理体系完备:

制定了在职研修班级教学监督,质量评估制度。每个班级都会配备专职班主任,为学员解答在学习过程中,考试时,以及最后的申请硕士学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自己班级的公共邮箱、公共论坛、公共的网上交流群等。

一、课程体系

模块设置

课程设置

模块释义

核心课程

英语

1)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为法学学科的学习建立系统性、完整性的基础。通过学习应用,解决法律实际问题。


2)即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

法理学

宪法学

民法学

刑法学

中国法制史

必修课



经济法

1)教授学员更实用的法律知识,掌握专业的法律技能,更好的提升自己应用法律的能力。


2)使学员掌握涉外经济活动的各种法律法规,熟知国际贸易术语,在经济活动(含涉外贸易)中,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本模块目的是给予学员更广阔的视野,是上述模块的有效补充。帮助拓展学员法律视角,了解前沿的法律法规,提高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


公司法

证券法

保险法专题

海商法

国际法

国际货物买卖法

世界贸易组织法

知识产权法专题

比较民事诉讼法

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

市场经济理论研究

法律英语

二、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员在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涉外经贸法律专业知识和外语等方面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达到独立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技能的规格。

三、师资体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课程研修班师资队伍中,海归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与国际最新的教学体系和知识体系接轨。同时,在职课程研修班的师资与统招研究生的师资配备是一模一样的,均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知名教师。其中,鲍禄教授,李俊教授这些优秀的教授都会给在职课程研修班上课。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相关机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优先录取。

2、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有学士学位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五、学制

学制两年,每月集中上课一次(周六全天、周日全天)

六、学习费用:

1、学费:22000元/2年,一次性交齐;

2、资料教材费:500左右/2年,学生自理;

3、学习期间每门结业考试均不另收取考试费。

附:汇款方式

银行汇款:¥22000元/2年

户  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开 户 行:北京银行和平里支行

帐  号:0109 0353 7001 2010 5474 948

附  言:汇款时请注明“本人姓名+法学院同等学力硕士学费+(专业名称)”

七、考核与发证:

1)学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后,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证明的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申请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费用自理)。

凡申请硕士学位者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98)5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者;

2、通过本校组织学习的全部研究生进修班课程;

3、学员通过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有关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法学综合统一考试(3月统一考试资格审查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方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

4、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5、通过论文阶段审核。

注:修完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的少数参加该课程班学习的大学专科学员可获得结业证书,但不能参加申请硕士学位。

八、报名手续

限额招生,额满为止。符合条件者免试入学。

索取并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

[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济南教学中心咨询电话:0531-86073231 13791007522

济南教学中心报名地址:济南市世茂国际广场商务办公楼A座915室

青岛教学中心咨询电话:0532-86128705 18563902082

校本部咨询电话:010-59648234

校本部报名地点: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博学楼718室 韩老师


[撰稿:杜晓冉 / 责任编辑:yanedu.com24]

声明:文章由[中联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原创,原文地址: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方向)在职研修课程班招生简章,转载请保留出处,有任何侵权请及时联系中联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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