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知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国际贸易学专业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名为国际贸易学专业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在职研修课程班,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享有国际声誉的大学,自 1951 年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国际贸易、金融学高级人才。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是学校主力学院之一,在海内外享有广泛的声誉,教师博士化率和海外归来博士比例均处于国内领先之列。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的博士点,其国际贸易学和金融学学科的教学和科研以五十年的历史和强有力的竞争力,成为国内的领先者之一。近20年来,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培养的高级人才活跃在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最前沿。经教育部批准,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可授予国际贸易学、金融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并设立了国际贸易学博士后流动站。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我国国际贸易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特开设国际贸易学专业(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方向)在职研修课程班。
一、 培养方向及目标:
帮助学员建立在国际贸易学理论方面的厚实功底,为学员拓展贸易运作思路,剖析国际贸易操作模式,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贸易学理论基础,掌握国际贸易业务与创新的前沿理论和实务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金融机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已获得学士学位者可以同等学力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报名方式:
限额招生,额满为止。符合条件者免试入学。
1、索取并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提交1 寸免冠照片2张,二寸2 张;
4、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课程设置:
模块设置 | 课程设置 |
模块一: 学位课程 | 微观经济学 Microeconomics |
宏观经济学 Macroeconomics | |
国际经济学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 |
货币银行学 Money and Banking | |
财政学 Public Finance |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Theory of Socialist Economy | |
模块二: 国际贸易实务 | 国际商务规则(国际贸易实务)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ules |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 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 and Rules | |
国际商法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 |
国际结算(国际保理与福费廷等)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 |
国际运输与保险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and Insurance | |
模块三: 国际金融 | 国际金融市场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 |
融资租赁 Financing Lease | |
模块四: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 Electronic Commerce |
国际营销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
【考核方式及证书】
1、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经考试合格,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对外经贸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以上证书可作为学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的参考依据。
2、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取得国家承认学士学位)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学制与学费】
1、学制:两年,每月集中上课一次(周六.周日全天)。
2、学费:24000元学费不包含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的相关费用,
3、教材费:400左右/2年,学生自理;
4、学习期间每门结业考试均不另收取考试费。
5.银行汇款收费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和平里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0109 0353 7001 2010 5474 948
汇款须知:请注明学生姓名,及“在职研究生学费”
【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及方法】
1、申请学位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所交学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2、报名参加在职课程研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3、国家统一组织的英语和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我院协助学员到研究生部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4、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电话:010-5964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