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教育可追溯到1964年,最初招收声乐、小提琴方向的本科后高级研修生。1978年正式恢复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设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表演艺术三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997年因学科门类的调整,合并为音乐学一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作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批批准设立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上海音乐学院从1983年开始招收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理论(1991年后增设)的博士研究生。为了适应高层次音乐人才培养的需求,上海音乐学院于2001年4月正式设立了专门负责研究生教育的职能部门——研究生处,其工作范围包括研究生培养工作、学科专业建设、研究生导师队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