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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9-14 发布者:毓婷

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为做好我校2018年推免生工作,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各院(系)需成立相应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推荐工作。校纪委相关部门将对推免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推免各项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二、严格推免工作程序和纪律

1.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院(系)推免工作中认真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生综合考核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要突出专业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确保推免生选拔质量。对于在校期间入伍服役期满退役的学生,推免考核时其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均按增加0.2个绩点计量;凡院(系)有竞赛、论文等加分项目规定的,必须同时划定明确的加分上限,并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申请加分项目成果进行答辩审核,认定意见须签字存档,认定结果汇总表须随推免生名单一起呈学校备案审查。

3.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推免名额、推荐办法(细则)、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

4.凡单位及个人对推免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须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校纪委监察处或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

5.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被推荐人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推免主要日程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进度安排

9月10日前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并召开推免工作会议,部署推免工作;院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上报教务处备案,并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政策的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

9月12日前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通过综合测评工作、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9月23日前 院(系)通过教学管理系统上传拟推荐学生信息;学校对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复核的学生信息上传教育部。

9月24日 学校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确认手续。

9月25日后 获得推荐资格学生按所报考学校录取要求参加录取相关活动。

四、其它事宜

1.由于推免生工作时限性强,务请相关单位依章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2.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关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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