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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7-18 发布者:yanedu.com20

一、拟录取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包括:

1.经复试合格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

1.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

非定向: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定向:需签订三方协议后,人事档案保存在原工作单位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必须调至我校。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签订定向协议之后方可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留在原工作单位。需要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务必于418日之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寄至我校,协议书寄至我校前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甲方)的公章,并由考生本人(丙方)签名。

特别注意:没有在规定时间(418日之前)上交定向协议书的考生,录取类别都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至我校。

邮寄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2号大街928

联系部门: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571-86843082

(若使用快递,请务必使用顺丰或者EMS,其他快递在高教园区不派送。)

2.考生调档(指考生的人事档案)

考生调档函将与通知书一起寄发,学校学生档案由各二级学院管理,在办理调档的时请特别注意档案回寄地址(档案回寄至各录取学院),以免档案丢失。

3.考生通讯地址

考生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将根据考生网报时填报通讯地址为准,若有变动的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办理修改手续(四月底五月初,详见学校研招网通知,不必来电咨询,以网站通知为准),逾期将不再修改。

4.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通过教育部审核之后(五月中旬),学校将统一以EMS形式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请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前,务必经常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动态,后续一些相关工作都将在网上发布。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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