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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制:4年 学费:元 上课地点:北京

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学、艺术管理、艺术创作/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艺术硕士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计划:艺术硕士专业学位20名。

三、学制:在职研究生四年。
四、考试:
科目: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创作或设计或专业写作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覆盖本科主干课程的美术史论知识、专业基础或写作笔试二门。

五、录取
1、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为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考生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必须与我院签订合同后,方可录取。
3、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

六、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根据协议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2、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由我院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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