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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理工大学在职联考GCT复试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 发布者:管理员

  报考西安理工大学的广大在职工程硕士考生:

  2016年10月27日,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组织了在职工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笔试工作。根据初试成绩结果,西安理工大学定于2016年1月10日-11日进行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为了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1月10日(周五) 下午2:30-5:30

  报到地点: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老图书馆一楼南侧)

  2、复试报到携带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考生本人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自行下载,并在“照片处”、“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处”分别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二、复试安排

  1、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1日(周六) 上午8:30-11:30

  笔试科目:详见我校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笔试地点:金花校区,报到时详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门口张贴的通知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复试报到时另行通知或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面试时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创新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予以考核。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各学院(部)、工程领域自行确定。

  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录取及调剂原则

  1、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录取基本分数要求和录取人数由我校自行确定,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考生名单已经反馈给相关学院,请考生直接与各学院咨询有关事宜。

  2、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表现,择优录取。在水利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能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在其他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能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

  3、根据《关于201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20号)规定: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欢迎报考陕西省内其他招生院校未能录取、且报考的工程领域在我校13个招生领域内(详见我校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的考生积极与我校研招办联系029-82312406、82312416。

  四、温馨提示

  1、西安市内乘坐:二环

  1号线、二环2号线、教育专线、48路、游9路、528路、716路、402路、7路、228路、240路、307路、313路、508路、602路、705路、800路、910路等,在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站或交大商场站下车即到我校金花校区;西安市内乘坐:游6路、25路、45路、48路、521路、525路、903路等,可到我校曲江校区。

  2、冬季天气多变,复试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并自觉服从我校的复试安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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