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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项目招生简章

学制:1年 学费:24250元 上课地点:全国班,湖北

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培养新时代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专门人才。响应国家高层次水平人才培养建设,同等学力申硕是国家为有深造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途径。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

法学与经济学院现有公共安全工程与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等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法学学术型二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工作(MSW)、国际商务(MIB)和法律硕士(JM)等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有法学、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行政管理等本科专业。近5年获评国家级精品课程(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创业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创业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行政管理)。

第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第二、考试科目

1、外国语水平考试:英语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公共管理

注:

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必须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上表中考试科目具体按照《关于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第三、授课形式

1、采取“线上”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授课。

2、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四、学制

一年,周末授课;

第五、证书颁发

1、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颁发相应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合格证书;

2、申请人完成答辩及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第六、培训费用

总学费:24250/生;

学费实行三段式收费:

进入第一阶段(通过资格审查,专业课程学习前)须缴清总学费的35%;

进入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阶段)前须再缴清总学费的50%;

在进入第三阶段(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阶段)前须再缴清总学费的15%。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按当年学校收费公示的标准收取。

第七、项目性质

本项目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

对于学员后期参加的高层次办学项目中名称、教学内容和考核要求与同等学力申硕班一致的课程,可按照“免修不免考”的原则协助办理。

第八、学习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预审通过-入学缴费-发放入学通知书-开课注册及现场确认-学位统考报名(每年3月中旬)-参加考试(每年5月,单科成绩60分及格,保留5年学籍)-结业-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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