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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苏州科技学院在职研究生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7-13 发布者:yanedu.com21

各有关学院:

为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污染治理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有效破解环境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现将2017年度苏州科技学院在职研究生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聚焦我省环境保护的重大需求,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重点支持在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等领域开展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加快相关领域关键技术的攻关研究及成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围绕环境管理的前沿动态,瞄准我省当前重点任务,支持技术方法和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制度研究,研究成果应转化为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颁布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采取公开招标和申报评审相结合的立项方式,各方向课题立项方式请见《2017年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指南》(附件)。实施公开招标立项的课题将统一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展,相关信息请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本次课题申报须符合《2017年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指南》要求,不属于指南支持方向的课题不予受理,实施招标立项的课题不在本次受理范围之内。

(二)课题负责人必须实际主持研究,具有相关研究基础,无在研省级环保科研课题,在职在岗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能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课题任务。

(三)申报课题实施地点(含推广应用工程实施地点)必须在江苏省境内,并在申报课题时予以明确,无不可抗拒原因不得变更。

三、申报要求

(一)政策制度类课题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其他课题应根据指南要求,科学设置研究周期和总体研究方案,制定阶段目标、年度目标和总目标,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二)课题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如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申报时需明确各单位研究任务和经费概算。

(三)对超期未结一年以上且尚未申请验收的课题负责人,取消其三年内申报资格(自课题应结日期算起)。近三年内承担省级环保科研课题完成情况较差的,专家评审结果为“终止研究”或“不通过验收”的不得申报。

四、限额推荐

我校限推荐4项,同一研究方向限推荐1个申报课题,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7月7日前与科技产业部联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课题申报材料

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2、《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附件3)电子版和6份纸质版

3、资金使用承诺书(附件4)电子版

4、课题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纸质版6份,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在职证明(财务处网站2017年工资单截图)。

5、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xsp@usts.edu.cn,附件3、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协议的纸质版一律用A4纸装订成一本(正反打印、纸质封面、平装订),切勿胶装和单面打印,切勿分开装订。

(二)请于7月18日前将相关课题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产业部3107室,报送前请先与科技产业部徐树鹏联系。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部联系,徐树鹏,13732621366。

附件:
2017省环保科研课题附件

科技产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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