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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9-28 发布者:毓婷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按照省纪委及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组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两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责任,形成监督合力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两节”期间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召开会议、廉政约谈、承诺签字背书、廉政短信微信、组织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早研究,早部署,早预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监督和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承担起分管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发挥好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在节日期间配合校纪委、监察室及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组专项监督检查组的监督检查。

二、坚持挺纪在前,强化规矩意识

全校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各类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或电子红包等;

3.严禁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电子礼品(卡)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实物或其他福利;

5.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组织隐秘聚会等;

7.严禁借婚庆事宜、子女升学、生日寿诞、乔迁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8.严禁参与赌博等低级趣味活动。

三、严肃执纪问责,加强督促检查

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履行监督专责,聚焦突出问题,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采取纪委委员到基层检查廉洁过节情况等多种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按照中央关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两节”期间“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两节”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工作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送校纪委办监察室。

校纪委办、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6014580、6010677

监督举报邮箱:xfjb@tyut.edu.cn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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