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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研究生论文评审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9-18 发布者:yanedu.com08

各学院、研究所:

为保证我校2017年度下半年全日制研究生及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能够稳步、顺利进行,现将答辩工作逐项予以安排,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将信息向导师和研究生传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提交盲审论文工作的安排

1.盲审论文提交日期: 2017年9月25日17:00之前

2.学生论文提交地点:所属学院教科办教务秘书处

具体要求:学生提交毕业论文为pdf格式(包括封皮、目录、正文),并将论文压缩文件命名为“10112_二级学科码_学号_LW”(硕士毕业论文封皮),学院将该生信息录入《盲审论文数据表》,汇总并打印名单,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学院收齐论文电子版,并将学生信息录入《盲审论文数据表》,汇总打印后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连同论文及《盲审论文数据表》电子版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过程与质量监控科(425房间),进行论文盲审及论文重合字数检测。检测结果和盲审结果均按照《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环节的管理办法》及《研究生毕业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办法及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关于答辩工作的安排

答辩手续办理时间: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4日

答辩程序完全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流程”逐项进行。特别注意:已完成环节第八项“提交毕业申请”而未毕业者,须重新提交毕业申请,并修改毕业时间,否则不能列入拟毕业名单。(新增)

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答辩主席1人,答辩委员2人),另有答辩秘书1人,指导导师不担任本人所指导硕士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硕士研究生答辩之后,须在校图书馆上传硕士毕业论文最终电子版,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5日。(没有上传论文在办理离校循环单图书馆栏内将不予盖章)。毕业论文必须全部上交(pdf电子版),涉密论文在论文右上角标注“保密_年”,并提交保密申请,并由导师签字学院盖章,论文到解密期自动解密。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一)提交预答辩申请

申请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22日

具体要求:拟毕业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前三日将博士论文预答辩时间、地点发送邮件至tyutgs@tyut.edu.cn,以备进行检查。

(二)提交盲审论文工作的安排

1.提交盲审论文时间:2017年9月25日17:00之前

2.论文提交地点:所属学院教科办教务秘书处

具体要求:学生提交毕业论文为pdf格式(包括封皮、目录、正文、自评表),并将论文压缩文件命名为10112_二级学科码_学号_LW。

学院收齐《博士生预答辩申请表》,在管理系统中录入该生预答辩结果,并将学生信息录入《盲审论文数据表》,汇总打印后,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连同论文及《盲审论文数据表》电子版统一报送研究生院425房间。

重合率检测结果和盲审结果均按照《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环节的管理办法》及《研究生毕业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办法及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关于答辩工作的安排

答辩手续办理时间: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4日

答辩程序完全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流程”逐项进行。特别注意:已完成环节第八项“提交毕业申请”而未毕业者,须重新提交毕业申请,并修改毕业时间,否则不能列入拟毕业名单。(新增)

2012级以前入校的博士生按照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所列《博士论文答辩申请表》,逐项办理。

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答辩主席1人,答辩委员4人),另有答辩秘书1人。

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博士研究生答辩之后,须在校图书馆上传博士毕业论文最终电子版,截止日期在2017年12月5日。(没有上传论文在办理离校循环单图书馆栏内将不予盖章)。毕业论文必须全部上交(纸质、电子版),涉密论文在论文右上角标注“保密_年”,并提交保密申请,并由导师签字学院盖章,论文到解密期自动解密。

三、工程硕士研究生

(一)清考工作安排

为了确保工程硕士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研究生院将面向所有工程硕士组织最后一次公共课清考考试,之前因各种原因没有成绩的学生均可参加,请大家相互转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2017年9月3日

2.地点一:思贤楼1001教室

上午8:00—9:30 数理统计 9:40—11:10 英语

下午12:30—2:00 自然辨证法 2:10—3:40 文献检索

地点二:思贤楼1002教室

上午8:00—9:30数值分析 9:40—11:10 企业管理

下午12:30—2:00知识产权法

3.考试须知

(1)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到考场。

(2)直接参加考试,无需在研究生院登记。

(3)严格考场纪律,一经发现有任何作弊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答辩预报名登记及查重

请学生在2017年10月10日前到自己所在学院报名登记同时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以备查重(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然后由学院将本年度答辩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查重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文字重合百分比在20% 以下的毕业论文,可按正常程序参加答辩。

2.对于文字重合百分比在20%-30%之间的毕业论文,须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分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3.对于文字重合百分比在30%-50%之间的毕业论文,须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并于第一次查重后十日内交到研究生院进行二次查重。若二次查重率还在30%以上的或逾期未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的,将不授予其学位。

(三)办理答辩手续需准备的材料

1.2013级以前的工程硕士

(1)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过程与质量监控一栏里在职硕士中下载工程硕士答辩材料,填好至答辩以前要填的内容(见表8)并经学院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

(2)到学院打印成绩单并贴好照片;领取两份毕业论文评议书。

(3)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要求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的省级期刊),没有发表的请出具出版社的录用证明及收费凭据。

2.2013级(含2013级)以后的工程硕士

(1)登录研究生院首页左侧点击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系统后按照操作流程进行,请学生一定认真填写逐步完成, 在此培养环节中,序号1、2、4、6、8、11、16由学生个人完成;序号3、5、7、12由学生导师完成;序号10、13、15、17由学院完成;序号9、14由研究生院完成。导师和学院的环节审核请联系各自学院,研究生院的环节审核状态每天会定时审核,学生提交后请等待半个工作日后再查看显示状态,系统提交完成后方可打印答辩材料。请务必提前两日提交答辩申请,给办理答辩手续留出充足时间。

(2)到学院打印成绩单并贴好照片;领取两份毕业论文评议书。

(3)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要求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的省级期刊),没有发表的请出具出版社的录用证明及收费凭据。

(四)办理答辩手续的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教务员凭打印好的成绩单和小论文复印件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表决票(13级以前的还需带答辩材料中的表8签字),办理答辩手续仅对学院统一办理,不对个人。

2.办理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月24日,答辩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请各学院严格执行。

(五)其他要求

1.论文装订及照片拍摄

(1)学位照片采集时间:请务必于2017年11月10日前拍摄照片,否则影响上传无法正常发放学位证。

(2)复印论文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20日。(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错开复印高峰期,从复印到取的时间保证留有三个工作日以上,排版有问题的及早联系,以免耽误答辩。)

2.毕业论文电子版存档:参加答辩的工程硕士答辩后请将毕业论文的电子版交学院存档。

四、其他说明

(一)2011级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2013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本次为最后一次答辩机会,如果不能按期毕业,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学籍。

(二)2012级及以前的工程硕士,本次为最后一次答辩授予学位机会,如果不能按期毕业,将不再办理答辩手续,同时不再授予学位。

(三)2017年下半年开始,参加匿名送审的研究生第一次评审费用由研究生院承担,评审不合格后加送及重新进入评审程序产生的评审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按一份博士论文450元,一份硕士论文350元标准收取。(新增)

(四)评审结果全部通过而不提交答辩申请的研究生,须重新提交申请毕业,再次进入论文评审程序。(新增)

(五)学院教务秘书按照上半年的操作流程,及时将研究生答辩及授学位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来源: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于:太原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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