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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2年在职联考复试通知(在职攻读工程硕士考试)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2-12-27 发布者:管理员

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频道讯 清华大学在职攻读工程硕士考试(在职联考)复试分数线以及复试通知已经出炉,如果考生报考的是清华大学同时已经接收到符合清华大学复试标准的考生予以重视,以免自己错过复试造成自己的申硕难以成功。

清华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考生须知

1. 清华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系确定,考生如有问题,请与报考院系业务办公室联系。

2. 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携带GCT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 我校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尽早与报考院系业务办公室联系。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提交及出示的材料:

(1)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经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参加GCT考试的准考证;

(4)《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5)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不受工作年限限制的工程领域不需要工龄证明;按工龄照顾的考生必须出具工龄证明)。

4. 考生应按报考院系业务办公室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院系业务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名确认、交纳第二阶段的考试费80元/人。凡未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不予准考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特别提醒: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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