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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学制:3年 学费:30000元 上课地点:天津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院现有24个学院,50个研究机构,58个本科专业,天津师大在职研究生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已建成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5门市级精品课程,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2支市级教学团队。

一、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MPA报考条件

三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方向:

行政管理与公共事业、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党群事务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公安与司法管理、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电子政务、公共财务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市场经济管理、公共经济组织管理、大众传媒管理、文化旅游事业管理、城乡社会发展管理、文化市场管理。

三、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MPA入学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天津师大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由天津师大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五、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式:

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六、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修满课程学分后按培养要求撰写学位论文。

七、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5964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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