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音乐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规定》(津音教[2005]2号)文件规定,现继续进行新增课程的申报与评审工作。请各系部根据社会和时代的需求,在原有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增开新选修课程,特别是能够面向全院师生的选修课程。具体申报时间及程序如下。
申报时间:
2017年6月2日 --- 2017年6月16日。
申报程序及材料:
1.以系部为单位,由授课教师填写《天津音乐学院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
2.随附教学大纲一份(文本及电子版)。
3.由各系主任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教学大纲一式五份共同报送教务处进行材料审核。
4.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5.通过材料审核的课程将由教务处组织进行试讲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决定。
6.所有新增课程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处长、教学主管院长批复后方可开设。
开课时间:
经过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新增课程方可根据其授课时间安排于下一学期或下一学年适时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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