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音乐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于2016年3月份开展了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组打分共遴选出院级教学改革项目20项。经过一年期的建设,根据各项目的设定年限,现开展2017年度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关于公布2016年天津音乐学院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津音政[2016]24号)文件批准的20项院级教学改革项目。
二、结题组织
按照《天津音乐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2016年获批的院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验收结题工作。
三、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音乐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书》一式五份,并连同教务处批准立项的《申报书》、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课题研究相关论文复印件、论著封页及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调查报告、问卷分析等)、成果应用证明等支撑材料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上述结题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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