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视特区大学建设。建校35年,深圳大学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学校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已经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施完善、师资优良、管理规范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文明校园。
深圳大学心理学院以深圳速度实现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大满贯。其办学宗旨是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心理学专业办学模式,建成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深度交叉的卓越创新人才重要培养基地,成为“重基础、前沿性、国际化、高水平的研究与应用并重的新型学院”。2019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心理学学科排名中,深圳大学位列全国高校第九。
为适应社会对临床心理与咨询专业领域人才的需求,发展大学后继续教育,深圳大学心理学院特举办“临床心理与咨询”专业高级研修班。
一、总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具有扎实的临床心理学理论基础、掌握临床心理与咨询技术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使学员建立在临床心理与咨询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适应当前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为国家造就一批与时俱进、有为向上的专业高级人才。
二、课程特色
1、灵活授课时间:课程采用业余时间面授的学习方式,深圳大学本部授课;
2、学习资源丰富:深圳大学授课+班级讨论+各班联谊活动+专家讲座+名家论坛+专题工作坊等。
3、雄厚的师资力量(强大的学术基础):一大批硕导博导等教师亲自教学。
4、完善的培养体系:深圳大学心理学院是深圳能够科学、专业的培养心理学高级人才的单位之一,拥有完善的培养体系。
5、先进的教学实验平台:学院具有良好的科研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
6、独特课程设计:“理论为体,实践为用”课程设计结合国际先进教学理念,强调心理咨询实操实战。
7、重视开拓视野:提倡研究性和应用性学习并重,加强学科交叉发展的训练,旨在培养在心理咨询领域素质好、基础好、应用能力强的事业骨干和创业创新型人才。
8、搭建人脉交流平台:搭建丰富的人脉平台和交流平台,参加各种沙龙、联谊、拓展等活动,让团体动力持续保持。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已获得学位者优先录取。
4、招生名额:60人以上
四、课程设置
必修课 | 课程设置 | |
基础理论模块 | 普通心理学 | |
心理统计学 | ||
心理测量学 | ||
心理学研究方法 | ||
社会心理学 | ||
人格心理学 | ||
发展心理学 | ||
教育心理学 | ||
选修课 | 系统专业模块 | 变态心理学 |
心理咨询与治疗 | ||
精神分析 | ||
认知行为疗法 | ||
家庭系统治疗 | ||
团体心理辅导 | ||
实操技能模块 | 自杀与危机干预 | |
性心理学 | ||
咨询观摩与演练 | ||
临床个案分析与督导 | ||
工作坊 | 叙事疗法 | |
表达性艺术治疗工作坊 | ||
文化与心理学 | ||
文献阅读与写作 | ||
讲座 | 心理学前沿讲座 | |
★英语 | ||
★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五、授课教师团队
以下仅为部分师资,排名不分先后
教师 | 职称 | 研究领域 |
【李 红】 | 教授 | 认知神经科学、发展心理学 |
【王晓钧】 | 教授 | 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 |
【卢 宁】 | 教授 | 临床心理、认知心理疗法 |
【李晓东】 | 教授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焦 璨】 | 教授 | 心理统计与测量 |
【郭田友】 | 副教授 | 青少年问题行为诊断与矫正 |
【雷 怡】 | 副教授 | 儿童与发展心理学 |
【王腊梅】 | 副教授 | 儿童和家庭研究 |
【蒲少华】 | 副研究员 | 心理咨询 |
【高秋凤】 | 博士 | 发展心理学 |
【张 玮】 | 博士 | 管理心理学、经济心理学 |
【张笑笑】 | 博士 | 社会心理学 |
【刘 玎】 | 博士 | 临床心理 |
六、学习形式及费用
学制:两年,寒暑假放假。
学籍有效期:五年
学习形式:深圳面授班(主要面向深圳周边学员)每周周末上课一天。
费用:20000元/年(包括:课程进修费、考试费和书本费)食、宿费自理。
七、报名信息
1、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报名人员须提前向招生办老师进行预约。
2、通过现场或者网络递交报名资料:①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不限底色;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③填写报名表;
3、学费转账汇款至学校对公账户后递交缴费凭证。
开户名:深圳大学
账 号:76926835357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备注或附言:研修班+姓名
八、结业
修够26学分,通过考试考核后颁发结业证书。
●注意事项
1、经我院审查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正式开班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3、因学员自身对班级或学校造成影响者,我院保留对其强制退学的权利。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