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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科技管理系统”中及时登记2017年个人科技成果信息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9-28 发布者:毓婷

各理工科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科技成果的统计和认定工作,为我校科技统计及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科研业绩津贴、标志性成果经费奖励等科研业绩认定提供依据,现就科技成果登记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院组织科研人员认真学习,按要求正确、规范使用管理系统。

一、成果登记

系统登录:系统的登录地址为http://219.244.71.71/business/login.jsp(或从校网主页中的个人门户登录),登录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与门户系统登录密码相同(请各位教师登陆后尽快修改密码)。

录入数据:2017年1月1日之后产出的科研成果以及之前年度由于各种原因漏填的数据统一录入系统。

故障排除: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请各位老师及时致电科技处成果科咨询,或直接联系易普拉格公司。

技术人员QQ:990496163 客服电话:4008001636

销售经理赵聪聪QQ:1025299610电话:18037780908

1.登记流程:

2.登记范围:包括科技论文、著作、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奖励、成果鉴定、国家或行业标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植物新品种授权等。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奖励及成果鉴定等不需登记,由科技处直接录入科技管理数据库。

3.登记成果要求由第一完成人(或与外单位合作的校内第一完成人)填报,以免重复。

4.登记发表的刊物论文时,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业绩津贴分配实施办法》,可以享受科研业绩津贴的,业绩津贴发给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必须在论文中明确中标注)或由通讯作者指定(需提交津贴受益人确认单);未标注通讯作者时,奖励给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学生时,奖励给指导教师。

5.登记出版的科技著作时,必须将主编、副主编及我校作者姓名和撰写字数信息登记完整,并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科技著作我校作者撰写字数签字确认单》(我校教师为主编、副主编的由主编、副主编负责填写,我校教师都为参编的,由排名在前的教师负责填写),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6.系统中带*的为必填字段,请务必填报完整。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督促本学院教职工及时登录新的“科技管理系统”,登记科技成果信息。

2.各相关学院要加强宣传和对教师的培训,使每位教师了解有关功能,熟练掌握科研数据的录入,有关文件的上传等。各科研秘书要熟练掌握系统,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解决,并负责对本学院领导和教师的培训工作,保证科技成果及时准确登记。

3.各学院科研秘书要认真审核本院教工提交的成果信息、及时分批将审核过的信息报送科技处(系统提交并报送纸质材料)。

4.登记的科技成果信息通过学院科研秘书和科技处的双重审核后将作为以后科研业绩认定的唯一依据,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对待。

5.特别注意:由于最新《陕西师范大学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中对于SCI(E)源期刊不同分区、EI源期刊和EI非期刊论文奖励标准不同,所以登记论文时应在“收录类别”中选择相应的分类。

科学技术处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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