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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制:2年 学费:元 上课地点:上海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依托社会学在职研究生专业从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学科与专业建设,一直探索法律与社会工作相结合的建设途径与培养模式,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在学科发展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获列第六批国家特色专业(司法社工方向)、获列上海市第四批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专业。

一、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学制:二年。

三、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采取日常上课(即周一至周五)的形式,学校安排住宿。

四、社会工作硕士学习类型:

按照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培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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