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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

山东大学经济法在职研修课程班招生简章

学制:2   学费:26000   上课地点:山东

重要知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名为在职研修课程班,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一、院校简介

山东大学(Shandong University),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入选“2011计划”、“珠峰计划”、“111计划”,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山东大学是中国目前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大学之一,在综合性大学中具有代表性。本科生和研究生层次教育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7个,本科专业1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1个,形成了结构完整、实力雄厚、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历史发展中,山东大学形成了自己的学科优势和特色。

二、招生对象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法律相关部门及企业工作的人员或有志于提升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学员;

(二)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本科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三、课程设置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

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经济法、市场经济理论研究、比较民事诉讼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保险法专题、证券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专题、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产品质量与安全法专题、宏观调控法专题、法律英语、商法

该类课程为经济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学制及教务管理

(一)学制二年。在职学习,每月集中上课一次(周六全天、周日全天)。

(二)考试方式:由法学院组织考试或考核,形式可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课堂讨论表现积分等。

(三)班务管理:制定了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制度。班级配备专职班主任,为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解答各类问题。建立班级公共邮箱、论坛等网络交流平台。

五、硕士学位申请

完成上述课程学习的学员可获得课程结业证书(加盖山东大学公章及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根据个人需求,能满足如下条件者,可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山东大学学位办相关规定申请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颁发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学位证)。

(一)课程结业:学员需完成上述各专业方向的课程,获得法学院颁发的课程结业证;

(二)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通过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著。

(四)按山东大学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院要求进行论文写作。

(五)通过法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六)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六、报名手续

1、索取并填写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同底色);

七、收费标准

经济法专业学费26000元/2年。

学费入学时一次缴清,教材由学生自行购买(提供书单或指定教材)

(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964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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