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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6-02 发布者:唐小杰

各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本学期我校研究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7月8日。现将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公共课程考试安排

1、博士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见附件1)。《英语读写》考试允许携带英汉、汉英两本词典(不允许携带电子词典)参加。

2、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时间由研究生院和教育硕士教育中心统一安排(见附件1),考场由各单位安排。《高级英语》、《中级英语》考试有听力测试内容,各单位在安排考场时请提前确认信号是否接收效果良好。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安排好本单位的考场,考试人数较少的学院,可自由协商组合安排考场。

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考查)由研究生所在单位统一组织。考试时间每科为2小时。请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考试,统计好参加考试的人数,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计划表》(请从研究生院主页“常用下载--培养表格”栏下载,直接填写电子版后用A4纸打印,请勿改动编排格式),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7年6月20日前交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

采用课程论文考核的学位课程,需提交3000-5000字的课程论文,由各学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超过30%者为不及格,课程考核成绩记为1分,需跟下一年级重修;重复率不超过30%者由授课教师根据课程论文判定课程成绩。选修相关课程的研究生需于2017年6月28-7月4日将电子版及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论文提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姓名+课程论文题目,逾期将视为弃考。纸质版论文封面见附件2。

为便于考试期间乘坐班车,长清湖校区相关单位请同时报送《长清校区研究生考试监考人数统计表》,或与本科生监考人数一起统计汇总后直接报教务处。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期末考试的试题务必于2017年6月20日前命好,分A、B两套试卷。命题时使用《研究生期末考试命题模版》(研究生院主页培养表格下载),专业课考试试题密封后交各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公共课试题密封后交研究生院或教育硕士教育中心。

2.考场设置及监考人员的安排严格执行《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附件3)。考生应单人单桌,监考教师按每30个学生2个监考教师的标准安排。监考教师应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安排研究生监考。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不允许安排在同一时间、同一考场进行。

3.安排在各单位的公共课考试,监考教师须于考试前半小时领取试题、答题纸及监考纪录。考试结束后请立即将清点无误的试卷、监考记录及答题纸交至领取试题处。

千佛山校区到办公楼0322房间研究生培养办领取;长清湖校区统一到B区237房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4.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持研究生证进入考场,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5.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使用的答题纸由各单位根据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自备。

四、考试纪律

因课程考核成绩是研究生评定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的课程考试工作。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排考场,选派认真负责的监考人员,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单位要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规定,做好考试前的动员。严肃考场纪律,明确违纪后果。学校将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情况进行检查,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0531-86180864

五、考试成绩的登录

本学期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17年6月28日至8月28日开放,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通知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逾期系统将被关闭,录入成绩时请任课教师务必先选择正确此门课程开设的所在学期。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可以通过管理系统中“成绩管理”模块中的“按班级查询”来查看各个班级的成绩录入情况,及时提醒任课教师进行成绩登录。

任课教师打印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秘书。各单位将所有成绩报告单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所在单位,另一份于开学一周内交研究生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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