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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在职研究生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学制:2   学费:30000   上课地点:广东

重要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更名为“华南理工大学课程研修班”,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不变!

一、学院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211”和“985”建设学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成为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位于广州大学城,设经济系、金融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电子商务系、物流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会展经济与管理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良、学术氛围浓郁,是我校近几年发展较快的学院之一。目前,学院正在通过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在10—15年的时间内,培养国内一流的经济管理人才、科学研究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并具有国际影响力、在华南地区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在国内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

二、“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项目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研修班是由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院负责培养的正规教育项目。学员将系统学习研究生培养方案里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掌握研究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1、项目特色

灵活的学习方式:

免试入学。系统地学习学术型硕士专业培养课程,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在职周末上课。使学生能够更好的兼顾学习、工作和生活;

师资队伍:

由精通理论又熟悉市场的资深教授、副教授以及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

多重增值服务:

学员不仅可以与行业精英共同学习、交流,同时将作为华工校友,编入《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校友录》,可建立终身受益的个人和企业关系网络。同时还可以免费参加经济与贸易学院定期举办的各类专题讲座。

优秀的学员群体:

您的同学来自于金融经济等各行各业的管理部门精英。

2、证书授予

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华南理工大学签署的《华南理工大学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3、招生对象

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4、学费

15000元/人/年,学制2年,共30000元,不含论文指导答辩费和教材资料费。 (学费按学年分别缴交,于每学年9月份开学前付清。)

5、教学管理

学习年限:2年,周末上课。寒暑假、法定假期不上课。

招生人数:每个专业方向50人,(额满为止,报名从速)

上课地点:华南理工大学校内教学大楼

6、录取

根据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审查批准以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入学手续。

三、招生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

招生方向:

商务智能,电子金融,网络营销,电子政务,互联网金融

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名称

学位课程

电子商务战略与竞争优势、商务智能、创新管理、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研究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综合英语、自然辩证法概论

选修课程

电子金融工程与管理、现代信息服务产业管理、互联网企业管理、电子商务高级专题、移动商务技术与应用、知识管理、数据挖掘等

师资力量:

现有电子商务专业教师23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9人、讲师11人,均有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多人拥有海外留学经历、博士后研究经历,涉及计算机、数学、电子与信息、信息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金融等多学科。学科和专业建设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一支学科背景、学缘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在华南地区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子商务教学与科研的专业团队。

四、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正在报名中,周一至周日都接受报名

五、报名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交彩色照片4张(含一张大一寸蓝底及一张小一寸蓝底,铅笔背书姓名);

六、申硕须知

申请人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1、同等学力研修班修满学分,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确认成绩。

2、通过培养办公室的资格审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学科综合考试和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3、申请学位的时间:每年三月和十月的星期五,其余时间不受理。

4、申请时提交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

(2)本科毕业证书;

(3)与申请学位相关的科研成果(核心期刊一篇、一般公开刊物两篇);

(4)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合格证书、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书;

(5)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申请书。

5、资格审查

学位办公室验齐上述材料后,对申请人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绩进行认定,确定申请人是否基本具备学位条例规定的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要求。

资格审查通过后,学位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接受申请通知书。资格审查通过之日为批准转入论文工作之日。

(期间是否需要补修有关课程,发表学术论文要达到要求等。)

6、学位论文工作

资格审查通过后,院系指派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指导。申请人应在批准转入论文工作之日起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7、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

至学位办申请答辩并办理有关手续。未经学位办同意私自答辩,答辩无效。答辩通过,经分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发放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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