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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在职研究生临床医学硕士专业招生简章

学制:3年年 学费:20000元 上课地点:江苏

重要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南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更名为"南通大学研修班",在职人员申硕流程不变!

专业概况:

南通大学医学院是南通大学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前身为南通医学院。南通大学医学院续衍着悠久而厚重的文化底蕴,谱写着光辉而艳丽的育人篇章、秉承着“祈通中西,力求精进”的人文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高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和《南通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南通大学医学院特制定本总体方案,临床医学各学科专业要以此为依据,针对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一)总体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及医学事业而献身。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3、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较熟练的临床技能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内容和要求》(卫科教学发〔1999〕第119号)中规定的临床工作轮转要求和临床医疗水平。

4、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具有科学性和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地阅读本学科外文资料的能力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6、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专业培养目标(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专业培养目标是规定和明确研究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能力等方面所要达到的目标与要求。

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

1、公共课 12学分

(1)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2)自然辩证法 2学分

(3)英语(含公共和专业英语) 5学分

(4)医学统计学 3学分

2、专业基础课 4-6学分

3、专业课 3-4学分

4、选修课 2-4学分

5、必修环节 2学分

(二)学习与考核方式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脱产与不脱产两种形式,由各相关学院统一组织课堂教学与考试,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由教研室统一组织或由导师指导和研究生自学及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由教研室组织考试。

论文要求:

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同时,进行临床科研能力训练。在临床科研能力训练中学会文献检索、收集资料、数据统计处理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临床思维能力与分析能力,结合本专业临床实际,选择临床科研课题,完成一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不能占用专业技能训练时间,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用于论文撰写与论文答辩的脱产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一)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可以是带文献综述性的病例分析报告、疗效观察或实验研究性的论文等。

2、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其研究结果对临床实践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3、申请者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后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写出文献综述,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由各学院职能科室或教研室根据其研究方向邀请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开题报告会,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4、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掌握临床科研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者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经导师同意,由各相关学院按本学科专业组成答辩委员会统一按照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专业技能考核分开进行,只有通过了专业技能考核方可允许进行论文答辩。

师资力量:

南通大学医学院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医疗技术精湛、学术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正高职152人,副高职190人,另外还有一大批兼职教师。其中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148人。学院培养出的毕业生素以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勤奋实干而著称。毕业生遍及全国各省市,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作出了贡献,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广泛的赞誉,他们中的一大批人已成为医疗、科研、教学和管理的中坚。

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经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学年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课程学习

公共课

基础课

选修课

临床技能训练与考核

(二级学科与相关学科轮转)

专业课与专业外语学习,专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学位论文研究

撰写论文

论文评阅

论文答辩

学位授予

临床技能训练与考核(科室轮转):

(一)临床技能训练

1、训练内容

在二级学科所含的三个以上主要分支学科或相关学科轮转,进行临床技能规范化训练,时间为8-12个月(内科学、外科学轮转时间不少于12个月)。具体训练内容和时间安排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训练目的

通过临床技能规范化训练,掌握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诊与急诊处理、危重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历书写和本学科临床基本诊疗技术等技能。

3、训练基地

符合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规定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其相应机构审查批准认可的医疗单位均可作为训练基地。

(二)临床技能考核

1、考核内容与方式

(1)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素质、理论知识水平和临床工作能力。

(2)临床轮转阶段技能考核采取笔试、口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导师评价、科室考核与专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思想品德、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

2、考核分类与要求

(1)考核要求:考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各轮转科室的培养要求,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与医德医风,是否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否独立处理本学科的常见病,并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

(2)考核方法:申请人每轮转一个科室,应对完成的工作量及工作质量进行详细记录和自我小结;科室负责人组织考核小组(由轮转科室主任、带教老师、护士长等3-5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对申请人进行临床技能及理论知识考核,并写出申请人在理论知识、临床技能以及思想品德、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评语。出科考核不合格应适当延长转科时间,并进行补考。

①思想品德素质考核

各学科专业的考核小组根据思想品德素质、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考核内容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通过后,经教研室、医院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下一科室轮转。

②理论知识水平考核

考查申请人专业理论知识的坚实性与系统性,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对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和运用程度。

③临床实际能力考核

A、病历评估:随机抽查培养手册记录的各轮转科室病历及手术与技术操作各3份,供考核答辩委员会评估。评估项目包括病历书写是否规范、系统、完整,诊断与鉴别诊断是否正确,病例分析是否合理,治疗设计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及时得当,疗效和预后情况等。手术与技术操作是否达到培养要求等,若出现培养手册记录的病历及手术与技术操作查阅不到,属弄虚作假,则取消考试资格和申请资格。

B、病例考核:考核委员会选择一位未经申请人诊治过的病人,由申请人对该病人进行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后,作出诊断、鉴别诊断和初步治疗设计意见,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完成病历书写。

C、病例答辩

申请人结合上述病例或指定的病例,提出发病机制、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治疗原则及预后分析判断。然后由考核委员会就该病例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行提问,由申请人回答。考核其理论知识的运用、临床思维能力、分析和综合能力以及表达能力。

D、诊疗技术:由考核委员会当场指定申请人各做一例各轮转科室规定的常见疾病的确良治疗技术操作或手术(考核申请人对诊疗技术操作或手术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和对患者的服务艺术)。

专业技能训练与考核:

(一)专业技能训练

1、训练内容

通过相关学科的轮科训练与考核后,选择和确定定向专业,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课、专业外语学习及进一步深化与强化本专业技能训练,时间6个月以上,同时安排一定时间的门、急诊工作。具体训练内容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训练目的

通过专业技能训练,进一步巩固和加深本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培养全面管理病房,处理本专业常见病、门诊与急诊的能力。

3、训练基地

以导师所在医院专业科室为训练基地。

(二)专业技能(综合能力)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与毕业综合能力考核合二为一,由各医院组管科室负责各二级学科组成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委员会按二级学科分别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其中至少有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生导师1-2人)组成。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其中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其是否具有规范熟练的专业技能操作和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的能力。考核时间为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年第五学期末即当年12月份,专业技能(毕业综合能力)考核内容按照卫生部颁布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内容和要求》执行,考核办法与方式基本与临床技能考核相同。

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

(一)申请资格

1、经全国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研究生申请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在我校攻读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了相应学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三个阶段的学习与训练内容,考核和答辩合格者,由指导教师推荐,可申请相应硕士专业学位。

2、在职临床医师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1)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本学科临床医疗工作至少三年以上,通过住院医生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并获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完成我院相应学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

(3)在本学科已完成并通过二级学科、相关科室临床技能训练与考核;

(4)资格审查后的5年内通过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5)在相应学科专业的导师指导下,完成并通过专业技能训练与考核;

(6)结合本专业临床实际,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

(7)两位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

申请者具备以上条件,经指导教师推荐,可申请相应硕士专业学位。申请提前毕业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位授予

申请者必须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临床与专业技能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以及其它申请资格规定的条件,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方可授予相应硕士专业学位。

经费与待遇:

(一)经国家统一考试录取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费与待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在职临床医师在申请学位期间所需费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专业学位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在学期间,其工资、福利等待遇均由原单位解决。

组织管理:

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在校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学院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学院院长和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分别担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成员由相应学院及学科专业有关专家组成,负责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工作。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分阶段培养、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本学科副高以上成员组成指导小组,讲师或主治医师参与并协助指导研究生的临床技能训练工作。实行学科教研室或科室主任全面管理,导师负责指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导的管理模式,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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