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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8-01-14 发布者:yanedu.com28

各二级单位、项目申请人: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学部、不同类型、不同申请人、不同依托单位等名义申报。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预算编报须知、以及所申请项目科学部处的要求,明确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的资历要求及限项规定,选择合适的申报类别,避免项目被初筛。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在经费预算说明部分申请人需要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4.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且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以下几类申请人需注意:  

(1) 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附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信。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限为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8年12月)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无须同行专家推荐。  

(2) 正在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所有类别项目。在职博士研究生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即聘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同时应单独提供导师亲笔签名的申报同意函。在导师的同意函中,需要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3) 在站博士后只能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应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  

(4) 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我校人事部门盖章)。  

(5) 退休或离休人员原则上不予申请。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的,需提供我校返聘合同,返聘期限应当覆盖项目执行期,同时需提交学院同意给予工作条件保证的承诺书。  

(6)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书全文或者至少封面、基本信息页、项目主要参与者页、签字盖章页和合作申请协议,我校人员所在二级单位需要对我校人员学历职称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在项目主要参与者页加盖所在二级单位章。上述材料齐全后到科学技术研究院办理合作单位盖章事宜。  

我校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项目申请中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8.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受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需要附加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需要提前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请提前完成。  

9.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我校的科研人员,经协商同意后可依托我校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该类人员应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我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明确项目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申请人和学院对申请书的审查  

1.2015年起,国家基金委将严查人员信息真实性问题。申请人与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2.建议各学院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从国家基金评审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中挑选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学院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提升本单位申请书质量,提高资助率。  

3.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各类信息,尤其需确保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报送申报函信息确认无误。

五、时间安排

1.本年度申报,科研院只接受各学院统一报送的材料。

2.2018年我校在ISIS系统中设置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7日24:00。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1) 1月16日—2月27日,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 3月1日—3月3日, 各学院科研秘书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3月3日前,请各学院集中至科研院办理:

①合作申请协议、我校参与外单位申请的申请书中合作单位盖章。  

②博士后人员、非全职聘用人员、依托我校申报基金的外单位人员申报基金的校内审批。  

③学术委员会意见校内盖章。  

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 3月4日—3月7日, 申请人完善修改、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最终稿、装订纸质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5) 3月8日,各学院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包括:①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均为原件),其中博士后项目、外单位或无依托单位人员、境外人员等申报的项目请单独报送;②申报报告和申报统计表(加盖学院公章和科研副院长章)。  

纸质申请书要求:注意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要一致,封面必须有“NSFC2018”斜体浅灰色水印;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2个订书针左侧装订,签字盖章页务必单面打印装订。

(转自南京师范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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