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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关于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9-25 发布者:yanedu.com21

各学院、研究所(中心)、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

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昆医大[2013]144号)等的要求和规定,现将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2017年9月-2017年11月30日。

2、拟申请博士学位者须按照《昆明医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昆医大[2012]46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3、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17年12月12日前。

4、分委员会材料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束后3天内。

二、具体要求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严格遵照《昆明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昆医大[2013]14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材料报送

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须按学位档案目录的顺序整理好申请学位者的答辩材料,在两天内报送导师所属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须对学位申请人、答辩秘书所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日期前送交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三)请各单位(部门)及时通知延期毕业的统招研究生及本年度即将超过申请学位年限的同等学力研究生(主要是2017上半年拟申请学位但又未答辩的研究生),圆满完成此次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及《昆明医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部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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