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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区域经济学招生简章

学制:2年 学费:22000元 上课地点:湖南

专业概括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区域经济学是研究和揭示区域与经济相互作用规律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的空间分布及发展规律,探索促进特定区域而不是某一企业经济增长的途径和措施,以及如何在发挥各地区优势的基础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区域整体经济效益,为政府的公共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指导。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的、较系统的区域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深刻理解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强,综合素质高,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备区域经济学理论的坚实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地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阅读专业的外文资料;熟练地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良好的心理素质。

研究方向

1、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

2、区域产业结构与生产力布局

3、区域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课程设置

1、根据培养目标,按二级学科设课(学位课与非学位课),以学分计算(详见所附课程设置表)。

2、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公共学位课3门7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外国语4学分;专业学位课7门14学分(包括专业外语1学分)。学位课必须通过考试获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课总学分为21学分。

3、非学位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应该进行考试。为了适应学科发展的新趋势和扩大学生的学术视野及专业知识面,开设一些选修课及专题讲座供学生选择。选修课通过考查取得成绩。硕土生亦应通过非学位课修满规定总学分。

论文要求

为有效培养研究生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研究生必须完成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在三年的学习期间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二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1、学年论文。每个研究生在第一、二学年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专业特点,各完成一篇学年论文,力争有一篇论文公开发表。而且最好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为最终撰写好学位论文打下基础。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经导师同意可以作为学年论文。

2、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表现。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

①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前,要进行文献研究。在第四学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文选题应具有学术理论和实际意义。选题通过答辩,经导师同意和系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制定学位论文写作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②撰写学位论文安排在第三学年(包括外出考察、收集整理资料等),应做到资料翔实可靠,立论正确,论证充分,并具有独立的见解。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经导师同意定稿后方能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通过后,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方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2年,论文及专业实习1年。硕士生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59648234

邮箱:admin@yan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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