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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学制:2年 学费:16000元 上课地点:湖南

一、培养对象

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的培养对象为从事于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培养目标

在职攻读法学专业主要面向政法部门、法律实际工作者、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

三.培养方式

1、课堂集中面授;

2、周末授课,如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2~3次课程。

四、专业方向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知识产权法学。

五、招生报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可参加学习;

2. 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六、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1.5-2年。

2、收费标准:学费16000元,教材费2000元,学位申请费8000元。学位申请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七、报名方式

1、索取并填写同等学力申硕班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3张1寸免冠蓝底彩照;

4、缴纳相关学习费用;

八、颁发证书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法学院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法学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九、课程设置

主修课程设置(仅供参考,现已更新法学硕士培养体系,以实际安排的新课程为准)

课程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3

基础英语

3

4

法学方法论

2

5

现代法理学专题

2

6

宪法学专题

2

7

中国刑法总论

2

8

民法总论

2

9

经济法基础理论

2

10

行政法专题

2

11

中国刑法分论

2

12

商法总论

2

13

合同法专题

2

14

刑事诉讼法专题

2

15

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

2

16

知识产权法专题

2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59648234

邮箱:admin@yan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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