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研教网 > 院校库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机械工程专业招生简章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机械工程专业招生简章

学制:2.5年年 学费:2万-4万元 上课地点:浙江

一、学院简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自1956年建校起便开设了相关专业,1980年设立机械工程系,1994年12月成立机电工程学院,2007年成立机械工程学院,是学校历史最为悠久的学院之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教授16人、特聘教授1人、国家“创新创业计划”讲座教授2人、副教授及高工26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3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2人。

学院科研业绩突出,2004年以来学院获国家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6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4项、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国家基金及国家级项目48项,省部级计划项目和基金项目57项;发表学术论文301篇,其中SCI、EI收录186篇;出版专著4部,教材6部,发明专利71项,实用新型专利237项。

学院谋求团队共进,拥有“轮机与港口装备技术”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海洋机电装备技术”省教育厅创新团队。此外,还参与共建“智能服务机器人技术”和“电动汽车”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船用动力产业”和“带锯床与特色机械装备”省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带锯床与特色机械装备”省科技创新平台。

学院专业配备合理,拥有“机械工程”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浙江省重点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拥有浙江省重点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是我校首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金牌专业。

学院国际交流广泛,与英国考文垂大学、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都灵理工大学、丹麦南丹麦大学、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瑞典克里斯安斯塔得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院校有“2+2”、“4+1”等项目的合作。

二、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三年前获得学士学位。

2、四年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控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考试内容: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考试科目及范围备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1机械原理或813理论力学

《机械工程控制基础》(杨叔子,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或《机械制造工程原理》(冯之敬,清华大学出版社)任选一门,考核基础概念。

本领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经批准予以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六、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基本修业年限2.5年,非全日制可以适当延长。

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招生简章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国家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京ICP备09046824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

在线报名

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