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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8-01-10 发布者:萧然

河北大学在职研究生网讯: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2015〕2号)精神,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且预期毕业至少有一年以上者均可申请。

(二)研究课题紧密结合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以及河北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崛起、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理论和工程问题,瞄准国内外科技社会发展的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申请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研究课题应与学位论文是同一个学科内不同的选题。课题应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创新性。

(三)研究课题论证比较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四)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已具有相应的科研基本条件。

(五)申请者所在学科及其导师应积极支持其创新项目研究工作。

(六)主持往年“河北省、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尚未结项的研究生不允许申报,2016-2017年因故撤项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指导教师参与。每名研究生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含往年未结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可以申报一项。

二、填写要求:

1、下载附件《河北大学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打印一式三份。项目名称应简洁明了,字数限25个汉字内(含副标题);申请额度:博士申请额度社科类项目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不超过3万元;硕士申请额度酌减,申请额度不等于立项审批的额度。2、填写表格可适当缩小字体,但不能变更表格样式。

3、所有签字一律手签,学科意见由学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所填写表格一律左侧装订

5、其他填写内容见附件内要求。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

1、2018年1月8日-15日,项目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由其导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系、中心)进行初审。

2、截止2018年1月22日下午17:00,各学院(系、中心)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材料(包括《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通过初评项目)》一份)纸质版和《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统一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二)评审程序

1、各学院(系、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初审。

2、研究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并负责拟资助项目的公示和上报工作。

3、优秀项目将推荐为“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推荐省级项目共37项,2018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不再单独评审。

四、立项数量

我校计划资助“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100项。

五、项目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如1年内不能完成,可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毕业时间。

(二)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研究生学院将进行定期的检查,各项目组每学期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阶段性成果报告书一份。

(三)项目结题成果形式可多样化:

1、学科专业领域与项目紧密相关的论文1篇。其中要求博士发表的论文的级别不低于SSCI/SCIE/EI收录源刊或者中文学术一级期刊、要求硕士发表的论文应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所有论文需注明项目来源和项目编号,论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包括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

2、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各类报告必须有县级市以上的政府(非政府部门)采纳意见或领导批示。

3、发明专利、自主研发的新产品、自主开发的新技术等。其中发明专利应以具有发明专利证书,新产品或新技术必须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项目合作单位的应用证明。各类专利应处于专利证书中公告的发布有效日期内且不欠交年费。

研究生学院

2018年1月8日

来源: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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