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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在职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招生简章
学制:3年 学费:24000元 上课地点:海南

(一)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计划招生40人。

1、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2、招生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应用数学、植物学、生态学、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果树学、植物病理学、

农业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3、考试科目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

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在复试时进行。考生自选考试外语语种(其中报考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选考要求请看附表2中对应专业考试科目栏说明)。取得的成绩当年有效。

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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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