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研教网 > 院校库 > 第四军医大学 > 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等课题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等课题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12-06 发布者:yanedu.com21

训练部、政治部,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强化各级培养单位教育督导力度,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过程管理办法》,现将2017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论证和培养计划制定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5级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2013-2014级未参加中期考核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二)时间安排

9月25日-10月8日中期考核筹备

10月9日-11月10日各部院系组织中期考核

11月11日-11月20日汇总上报中期考核结果

(三)组织方式

由培养单位组织,按培养层次、学科专业群集中组织考核,每场考核聘请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副高职以上专家3-5人组成专家组,设组长1人,具体负责本场中期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1.研究生汇报。研究生回顾总结入学以来的整体情况,填

写纸质版《中期考核登记表》,向专家组汇报政治思想、日常表现、课程学习成绩,开题以来研究工作进展、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专业实践完成情况、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学位申请计划等。

2.专家组考核。专家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并针对课题研究的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

(五)考核结果

1.中期考核结果分三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必须控制在所参加考核人员的50%以内。中期考核合格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重新做中期考核汇报,如仍不合格,将延期毕业。对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中期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可推荐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对有科研潜力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可推荐参加硕-博连读生选拔。

2.学员必须将中期考核基本情况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过程培养模块,逐级提交导师、科室负责人批准,并由院系审核提交研究生院后,完成中期考核信息填报。

二、开题论证

(一)参加人员

2016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016级未参加上半年开题论证的博硕士研究生和进入课题研究阶段的同等学力博士、硕士人员;2015级未参加开题论证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以2017年同等学力下科名单为准)。

(二)时间安排

9月25日-10月8日开题论证筹备

10月9日-11月10日各学科组织开题论证

11月11日-11月20日汇总上报开题论证结果

(三)组织方式

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各学科专业开展,相关学科专业副高职以上专家3-5人组成专家组,设组长1人,具体负责本专业领域的开题论证工作。

(四)论证程序

1.研究生汇报。研究生填写《开题论证报告书》,向专家组汇报课题研究内容、意义、立论依据、科研设计、预期结果等。学术学位研究生开题方向应聚焦军事学科前沿方向,注重创新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开展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临床课题研究,重点保障部队战斗力生成与转化,着力于解决基层官兵医疗实际问题。

2.专家组质疑。专家组就研究生选题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质疑,审议课题设计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是否同意开题的结论。

3.论证结果。同意开题者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论证报告,经导师和科室同意后,进入课题研究阶段;不同意开题者,在一个月内重新修改课题设计,由导师择期另行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前将开题论证安排报各部院系和研究生院。。

4.信息录入。学员必须将开题论证基本情况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过程培养模块,逐级提交导师、科室负责人批准,并由院系审核提交研究生院后,完成开题论证信息填报。

三、培养计划制定

(一)制定对象

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二)时间安排

9月25日-11月10日导师填报研究生培养计划

11月11日-11月20日科室主任、部院系审核培养计划

(三)制定流程及说明

1.研究生导师登陆“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入“过程培养模块”,填写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信息并点击保存。

2.导师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信息后,由科室负责人核准提交,经院系审批后,完成培养计划信息填报。

3.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全程在军网“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研究课题涉密的研究生,按照学校保密要求必须由培养单位统一单独组织开题论证,将开题结果、涉密课题开题申请表、涉密研究课题任务下达通知及任务立项书等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未在开题论证时审定的涉密课题,后期不予补报,不予安排涉密课题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

(二)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需向所在科室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由培养单位上报研究生院。所在学科专业分别在1个月和3个月内再次安排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未进行中期考核者,不予安排学位授予流程。

(三)与联合培养单位合作培养的研究生,必须在校内联合培养依托的部院系和科室参加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不允许在校外单位参加任何形式的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

(四)在国外执行联合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可以书面形式接受中期考核。

(五)参加研究生开题论证、中期考核汇报时,导师不能担任考核组成员,但必须在场,列席考核。导师未在场的,不得安排参加开题论证、中期考核汇报。联合培养导师,如无法列席考核,应指定本学科校内导师作为联合培养导师代表,列席考核。

(六)2015级直博生,必须参加本次中期考核。进入博士阶段第一年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人员,如研究课题与硕士所开展研究课题相同,则无需参加本次开题论证,但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按原课题填写开题论证信息;如研究课题与硕士所开展研究课题不同,则需按照新课题参加开题论证并填报信息。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当前正值军队调整改革关键时期,转隶空军后,学校“学条令、正秩序、促养成、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全面展开,严树规矩意识,严抓秩序整顿已蔚成风气,各部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制定开题论证、中期考核安排,严格遴选专家资格,确保此项工作规范组织,有序进行。学校已将下半年开题论证、中期考核列为教学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组成由校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随时抽查研究生开题论证中期考核情况。

(二)严格把关。培养计划制定、开题论证、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关口。各单位必须以培养单位(学科群)为主体,集中组织中期考核工作;以二级(三级)学科为单位,集中组织开题论证工作,不得降低组织层级,不得以病区、课题组的名义组织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工作。要组织责任心强、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教授组成专家组,对研究生课题及进展情况进行逐一论证审核,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把好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关;要指定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担任考核秘书,考核前审核学生材料,考核后认真组织填写考核意见报告。

(三)加强监督。各部院系要强化质量意识,加强检查监督,充分发挥校、院系两级督查专家组的作用,委派本单位督导专家参加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工作,适当邀请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组成员参加过程管理监督工作,督导过程中要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各单位应在10月8日前将各学科专业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安排汇总上报研究生院。

(四)认真总结。开题和中期考核相关工作应在11月10日前结束,各部院系应及时汇总本单位研究生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除留1份“开题论证报告书”和“中期考核登记表”存于科室备案外,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11月24日前汇总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根据参加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名单建立研究生学籍学位信息档案。

(五)及时审核。随着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过程管理模块的推广应用,开题论证、中期考核继续按以往要求上报信息,除填报纸质版材料外,必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填报电子版培养计划、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信息,导师、科室、院系均需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意见,以备存档检查,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审核过程管理信息,督促导师、科室及时上报。如未及时在系统中填报和审核信息,研究生将无法进入学位授予环节。系统填报时间为10月10日-11月20日,审核时间为10月15日-11月25日。

京ICP备09046824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

在线报名

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