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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新生入学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6-08 发布者:唐小杰

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新生报到入学通知,华东政法大学有法学理论、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产业经济、国际法学、法律史、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司法鉴定、知识产权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新生入学通知如下:

一、报到相关要求

1.报到时间:3月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9:20;地点: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一楼。

2.开学典礼及入学教育时间:3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地点: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二楼报告厅。

3.由于邮寄时间原因,录取通知书在报到时发放。新生报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彩色报名照片4张(其中2张用于入学登记表,1张用于学生证,1张用于图书阅览证)。

二、培养费缴付事项

登录网站后,在职法律硕士生,依次点击“在线缴费”→“研究生教育院”→“在职法硕年度学费”;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生,依次点击“在线缴费”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单证MPA年度学费”。

默认缴费金额显示为“0”,将证件类型选择为“身份证”,同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系统会自动匹配学生信息后显示应交学费金额,补全其他信息后按页面提示完成缴费即可。

友情提示:

a.网上缴费时支付卡号可以是非本人卡,建议学生使用具有U盾等的支付额度较大的银行卡一次性完成支付。

b.网上缴费如遇银行卡支付限额的问题,学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多张卡、多次或者分多日完成缴费。

c.网上缴费时建议使用IE浏览器

三、其他

1.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在职法硕新生需事先向研究生教育院专业学位办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新生需事先向MPA教育中心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

2.新生入学后,经查发现如有不符合入学资格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有关课程安排等信息,请新生随时关注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和MPA教育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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