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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11-01 发布者:yanedu.com17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充分发挥我校优秀研究生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的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具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籍,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和比例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各培养单位适评研究生人数的5%,限三年级研究生申请。

(二)学习优秀奖,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各培养单位适评研究生人数的10%,限二年级研究生申请。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各培养单位适评研究生人数的5%,限二、三年级研究生申请。

(四)科研论文奖,根据实际发表情况评定。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结合作精神;

2、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中居前30%;

3、已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以主研身份参加的科研项目通过鉴定。

(二)学习优秀奖

1、学习成绩优异,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

2、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非学位课程考查均合格,且无补考;

3、已修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中居前30%。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在适评学年内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且任期满一年;

2、积极履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积极协助校、学院党团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校园稳定工作,工作踏实负责;

3、师生公认表率作用好,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号召力,工作有成效;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原则上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非学位课程考查成绩均合格,且无补考。

(四)科研论文奖

参评论文必须是本人在研究生学习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名义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原件;论文录用通知等不能证明最终结果的材料不能作为参评依据。其他具体评奖要求请参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手册》(2016年版)。

四、评选注意事项

(一)凡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受到各种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或者重修者;

3、违反公民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

(二)评选原则、程序和时间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为:

1、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各学院初评并公示;

2、学校研究生评优办公室严格按照研究生评优评定条件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综合审查,在此基础上,提交学校研究生评优委员会审议。学校研究生评优委员会通过组织讨论、审议,提出学校当年评优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研究生评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确定最终名单,在全校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凡参评科研论文奖,不得拿以前参评过的论文进行申报,参评者均需提供学术刊物原件,复审完毕后均予以归还。

(四)凡参评SCI、EI级别的论文需附检索报告,论文录用通知等不能证明最终结果的材料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五、报送材料

1、“优秀研究生”、“学习优秀奖”、“优秀研究生干部”、“科研论文奖”各奖项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档),各奖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2016-2017学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评优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邮箱:yjsglk@cuit.edu.cn);

附件:

1、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doc

2、研究生学习优秀奖申报审批表.doc

3、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doc

4、研究生科研论文奖申报审批表.doc

5、2016-2017学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评优适评学生名额推荐表.docx

6、2016-2017学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评优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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