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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收2017年秋季学期来校进修人员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8-03 发布者:tb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国公安(武警)院校、公安业务部门民警及有关人员的培训交流,规范来我校进修人员有关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进修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接收2017年秋季学期来校进修人员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接收对象:我校原则上只接收公安(武警)院校或政法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师进修。公安业务部门的民警要求前来进修,须经教务处处长批准;其他单位人员要求进修,须经相关学院同意,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二.申请程序:进修人员须6月30日前,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与我校教务处联系,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发给《进修人员接收函》。

三.报到:9月3、4日进修人员持《进修人员接收函》、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临时党(团)组织关系等按指定时间来校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当次进修资格。

四.住宿:由物业管理处安排在木樨地或团河校区住宿(2500元/人学期),进修学员不带宿具。

五.进修听课费:英语、计算机、警体类及需实验的课程每门按1200元收取,其他课程每门按1000元收取。进修人员每学期进修课程一般不少于三门、不超过八门。

六.考核结业:课程结束后,进修人员须参加考核,任课教师确定考核方式并填写考核成绩。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须填写《进修人员鉴定表》并作出个人总结,主要进修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院写出评语,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后,发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进修结业证书》。

七.进修时间:2017年秋季学期。

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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