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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学制:3年 学费:元 上课地点:北京

外交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培养国际事务和涉外管理方面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目标包括:政治上具备较强的政治观念和为国家利益服务的坚定立场;业务上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尤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在外语方面要具备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的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对外交流和从事相关业务工作。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优先录取从事各部委和地方外事部门、内外资企业国际事务部门、民间团体及相关涉外部门,以及国际组织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两个专业方向:

01 (非全日制)国际事务管理、

02 (非全日制)涉外事务管理。

三、考试内容

1、初试(全国联考):MPA入学考试包括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及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法语),除法语外均为国家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参见《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2、复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外交学院根据本校考生考分的总体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一起加权计入总分(满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的40%。外交学院将根据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四、学制:周末上课和集中上课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三年。

五、学位授予

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共计36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外交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

京ICP备0904682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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