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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全国联考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6-02 发布者:hucy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院是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的一所“211工程”建设院校。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乐队学院、现中央音乐学员研究生人数663人。作为全国音乐教育中心,音乐研究、创作和表演中心,从社会音乐推广中心,专业设置齐全上享誉国内外。现将中央音乐学院简章公布如下。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院是每一位热爱音乐的学子向往的地方,七十余年来,中央音乐学院已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在教学和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中央音乐学院在继承中华民族音乐传统和经验的同时,朝着日趋完善的国际化标准发展,努力成为世界一流的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央音乐学院拟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50名。

音乐教育学院招收全国联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仅在寒暑假完成学业)。

一、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2.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音乐教育学院非全日制联考学位需参加“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教师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一)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知识、英语)、政治、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

1.全国联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

2.政治为闭卷笔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考试。参考资料详见相关网址

三、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录取原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2016年9月入学。

四、学习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为三年。(二)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两场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统一规定。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原则上按学年收取。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中央音乐学院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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