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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音乐学专业舞蹈方向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学制:2年 学费:32000元 上课地点:北京

简介:

为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目标的实施,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产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人才,经北京市学位办登记备案和中央音乐学院课程研修班院批准,经广大学员的要求,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学院于2014年举办音乐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研究方向)在职课程研修班。

天下英才,汇聚人大,本班除了为广大音乐工作者、爱好者提供一个学历提升的机会,亦将为有多年丰富经验积累的各类音乐相关人士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合作、激活思想、开拓创新的人际关系平台。

培养方向与目标:

为中国乃至国际的舞蹈教育与表演领域培养具有良好专业素质、具有一定文化见识、文化自觉、美学素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及实战能力的高级研究型、应用型音乐人才。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既有音乐学的理论,又有艺术学作为舞蹈教育、表演的基础,既有研究方法又有成功案例。

按照中央音乐学院研修班培养方案,并根据舞蹈研究方向的具体情况实施课堂教学与自学。以下课程内容中学分课为17门,共41学分,其它为辅助性课程。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基础课程版块

·中国音乐史

·外国音乐史

·视听练耳

·和声学

·曲式与作品分析

第二类:专业必修课程版块

·艺术发展史

·艺术哲学

·现代主义思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民族音乐


第三类:研究方法课版块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音乐教育与心理研究方法

·中外音乐基础理论教学比较研究。

·民族舞研究

第四类:应用学习版块

·世界舞蹈艺术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史

·舞蹈表演

·舞蹈经典作品实践

·芭蕾舞创作

·现代舞创作

·古典舞创作

·大型节目的策划与实施


第五类:公共讲座板块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其应对

·在全球化和新媒体时期音乐舞蹈的现状及其应对

·当代音乐舞蹈教育的新理念及其影响

·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之文艺院团改制

·文艺院团的经营管理与发展


第六类精典案例分析与鉴赏版块

·中外舞蹈经典案例

·舞蹈与文化修养赏析

·舞蹈表演艺术鉴赏


第七类:名家讲坛


说明:第四类或第五类可根据热点适度调整。

师资队伍:

由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学院组织师资力量授课,授课教师包括中国人民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的学术翘楚及国家级文艺院团精英及社会文化艺术名人等组成师资队伍。

招生对象:

1、从事音乐舞蹈教育、表演的相关人士;

2、科研院所从事音乐舞蹈教育、表演的研究人士;

3、大专院校从事音乐舞蹈教育、表演教育的相关人士;

4、各文艺院团相关专业人士;

5、有志于提高音乐舞蹈教育、表演艺术水平相关人士。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受教育背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

(2)大学专科毕业(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并经专家推荐者)。

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二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授课定期在中央音乐学院进行,一般每个月的第一周或第二周的周六、周日全天上课,专题讲座根据课时合理设计安排。专业课一对一实施教学。

学习费用:

1、学 费:32000元/两年 (含听课费、学杂费、证书费)

2、资料费:按工本费实收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等由学员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4、学员如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申请费及相关考试、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等项费用均按国家和中央音乐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地点: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学院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A4)和2份复印件(A4);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

(3)6张2寸近期证件照片(蓝底);

(4)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5)本人近期白底电子版免冠证件照,注册时使用。

4、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亦可系统组织报名,也可直接到校报名。

(1)将上述报名材料用"顺丰快递"或邮局EMS快递至:北京市西城区中央音乐学院

说明:邮寄资料时不必邮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但在入学报到时须带上上述证件原件,以供复核。

(2)到校直接报名者,将上述报名材料和报名费直接送达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学院

录取工作:

1、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先报名,先审核,先录取。

2、由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在职课程研修班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录取条件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习管理:

学员将在中央音乐学院课程研修班院正式注册,由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学院课程研修班培养管理办公室实施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并由班主任负责组建学生班委会协同工作。

学位申请:

学员学习结束后由中央音乐学院课程研修班院颁发结业证书,国家认可具有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中央音乐学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艺术学课程研修班学位。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的同学参加国家统考的考试时,只需考试英语一科,文科综合课免考。

提示:请在汇款单上特别注明“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舞蹈方向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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