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相邻权在环境法中的适用;
2、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法律问题;
3、论我国环境损害赔偿的立法完善。
民法部分:
1、论宪法基本权利在民法中的适用;
2、论合同的违约形态;
3、论物权优先效力;
性别 男 女
学历 专科 本科有学位 本科无学位 硕士
上课地点 北京 上海 广东 深圳 山东 河南 其他 上课形式 周末班 寒暑假班 集中班 网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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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
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