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在职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6]号)以及相关工作安排,研究生院(研工部)依据2017年研究生录取情况和入学成绩拟定《2017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名单》(见附件),关于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说明如下:
1.评选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入学时,以档案转入学校为准)。MBA、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考生)等研究生均不参与评选。
2.研究生学费及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研究生类别 | 学费/人(元) | 奖励等级 | 奖励金额(元) | |
博士 | 10000 | 不分等 | 18000 | |
硕士 | A类(金融专硕、保险专硕、会计专硕、翻译专硕) | 10000 | 一等 | 12000 |
二等 | 9000 | |||
B类(除A类其他文科) | 8000 | 一等 | 10000 | |
二等 | 7000 | |||
C类(理工科类) | 6000 | 一等 | 8000 | |
二等 | 5000 |
硕士新生奖学金一等奖:推荐免试研究生(含工作保送研究生)全部获得,其他新生以入学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后总成绩)为依据评定,获得者需为一志愿报考该专业并被录取者,且一等奖总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录取总人数的50%;少干生、大学生士兵计划在录取专业下单独列出进行评选。
硕士新生奖学金二等奖:获一等奖之外的其他录取新生。
3.名单确认及奖学金发放
新生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都和研究生的学籍和缴费情况紧密挂钩,如有欠缴学费、退学、培养方式改变(以定向或委培协议书以及档案是否转入学校为准)等情况,将取消拟定的新生奖学金;如有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等情况将缓发新生奖学金。2017年新生奖学金的发放,将以9月新生入学报到后,通过入学资格审查、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档案转入学校的最终名单为准,并于11月将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发放至研究生的北京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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