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课程研修班",在职人员申硕流程不变!
一、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国家“双一流”、“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设有研究生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二、培养目标
本课程班旨在培养学员英语语言能力、系统掌握翻译理论、法律法规、文学、科技翻译实用技能,使之基本达到全国翻译资格考试二、三级水平,成为高级外语、翻译、商务复合型人才。
三、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或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专业背景不限,已获得学士学位者可以同等学力申请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
四、学制、学时、学习方式和授课教师
北京周末班:每周日上课,学制两年,共492课时。
五、课程设置
学位课: | |
(1)语言学 | (2)政治 |
(3)西方经济学 | (4)二外(法/日) |
(5)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 / |
必修课: | |
(1)翻译理论概要 | (2)商务英语阅读 |
(3)法律法规翻译 | (4)高级商务英语写作 |
(5)文学翻译 | (6)科技翻译 |
(7)经贸翻译 | (8)交替口译 |
(9)英美文学 | (10)跨文化商务交流 |
共15门课,包括5门学位课和10门必修课。学位课70分及格,必修课60分及格。 |
六、培养方式
全英文授课,课堂教学、案例讨论、撰写课程论文等。
七、论文资格申请
1、学员必须修满所规定的15门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本课程校内综合 考试和全国二外统考
2、综合考试内容:◆ 语言学◆ 翻译(笔译)◆商务英语◆英美文学
3、报考二外的条件:◆ 获取学士学位必须满三年以上方可报名参加全国二外统考
4、时间安排
◆ 报考二外时间:每年三月
◆ 二外考试时间:每年5月下旬
◆ 资格审查时间:每年3月和9月第三周到研究生部办理
八、证书:
学员修完规定15门课程,每门考试成绩合格,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证明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经贸翻译方向)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部申请硕士学位(申硕费用根据当年标准执行)。
九、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
1.学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取得撰写学位论文(汉语)资格。
2.在开题答辩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写作,并在论文完成后参加论文答辩。
十、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1.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
2.获得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3.通过校内综合考试;
4.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二外合格证书。
5.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一篇;
6.通过研究生部资格审查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
7.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并获得院、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通过。
十一、学习费用:
1、学费:34000元/2年,一次性交齐;
2、资料教材费:500左右/2年,学生自理;
3、学习期间每门结业考试均不另收取考试费。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964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