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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考生学分的有效期限说明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6-09-22 发布者:王心然

众所周知,对于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来说,是免试入学的。学员入学后必须在授位单位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授位单位规定课程学习,修满相应的学分,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在职研究生结业证书并最后参加申硕考试。那么,一般来说如果考生一次没有申硕成功的话,授位单位会为考生保留相应的学分的,但是其有效期是怎样的呢?我们就来听听信息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频道相关老师为大家所做的介绍。

对于现在的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来说,同时根据最新的政策,国家是不再统一规定学分的保留年限。期年限的规定是有授位单位自行规定的。但是一般说来,现在很多大学是有着这样的规定:申请人(考生)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而在四年内没有通过课程考试或没有通过国家组织的学位水平考试的考生,其所修学分无效。

而对于通过考试的考生也是有着相关规定的,考生在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而答辩时间是在考生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进行。最后通过论文答辩的考生,相应的授位单位会颁发相应的硕士学位。

但是,也有一些授位单位不是以4年为限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部分专业)其学分保留年限都是永久保留学分的。因此如果考生在报考前想从学分保留年限方面进行考虑的话,这几所院校将会是不错的选择。

以上就是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考生总结的同等学力申硕考生学分的有效期限的说明,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如果考生还有其他问题请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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