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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0-21 发布者:郑赫

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大学,是新疆与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教育资源丰富,办学实力雄厚。

一、新疆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三、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录取方式

法律硕士(J.M)在职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新疆大学自行划定,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政治理论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五、学习方式:

法律硕士(J.M)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主要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课。

六、学位授予:

在职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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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