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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学籍处理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12-27 发布者:烟波

各学院(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6年[41]号令)和《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17]12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决定对截至2018年1月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作结业、肄业或退学处理,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以下述方式之一结束学业:

1. 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但学位论文未完成或答辩未通过,可以申请结业。

2. 肄业:学习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研究生,修完课程学习计划要求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肄业。

3. 退学: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作退学处理。

二、办理流程

1. 符合结业/肄业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结业/肄业申请表》。

2. 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

3. 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4.学院提交结业/肄业审核表。

5. 学校颁发结业/肄业证书。

三、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

1. 硕士研究生结业后一年内或博士研究生结业后两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颁发学位证书。

2. 符合换发毕业证书条件者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并打印毕业审核表,报研究生院审批换证。

3.每年6月和12月办理结业证书换证。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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