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经广东省学位办批准,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招收企业公司法专业高级研修班。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者,专科学历人员只能参加研修班课程学习。
二、招生人数
50名。
三、学制学费:
学制2年,学费共计30000元,需要在入学之前一次性缴清。
四、证书:
凡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者,颁发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凡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后满三年,符合国家有关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以向中山大学申请硕士学位。需申请硕士学位者,在课程班入学注册的同时到研究生院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五、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四张、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缴交报名费50元,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
六、录取方式:
根据免试择优录取原则,经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七、教学方式:
业余学习。以集中面授、指导研讨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集中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节假日。
八、企业公司法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1、必修课:英语、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法原理、涉外经济法、民商法研究。
2、选修课:经济法与法律经济学、竞争法研究、环境与资源法、房地产法、公司法研究、金融法研究、税法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知识产权法研究。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964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