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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学制:3年 学费:28000元 上课地点:辽宁

沈阳师范大学(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主管,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2年,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沈阳师范大学。据2017年8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沈阳师范大学占地面积1840余亩,建筑面积64万余平方米,教学设备仪器总值2.4063亿元,馆藏图书218万余册;[4] 下设有二级学院26个、本科专业76个;有专任教师1545人,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留学生1000余人。

一、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三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沈阳师大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三、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式:

录取的在职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方式: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修满课程学分后按培养要求撰写学位论文。

五、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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