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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教网 发布时间:2017-09-26 发布者:毓婷

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稿件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次数: 87字体大小:

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中秋”、“国庆”将至,省纪委办公厅、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组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现将《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晋纪办发〔2017〕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就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上级纪委通知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领导以身作则,严格贯彻落实。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既要发挥表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加大工作力度,严防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三公”经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楼堂馆所违规等问题的发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抓细节做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畅通举报渠道,严格监督执纪。校纪委将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的安排部署,保持举报渠道畅通(举报电话:0351—4135441,举报信箱:jbxxyd@163.com),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收到、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从快核查,一旦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对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所在单位部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0月9前将自查报告报送校纪委办公室(新校区行政楼818室)。校纪委将及时汇总并 上报。

联系人:梁晋伟 电话:0351—4135441

中共山西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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