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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法学(民商法)在职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学制:2年 学费:22000元 上课地点:江苏

重要知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名为在职研修课程班,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一、苏州大学法学院简介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入选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前身是Soochow University(东吴大学,1900年创办),开西式教育之先河,融中西文化之菁华,是中国最早以现代大学学科体系举办的大学。

苏州大学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学校设有24个学院(部),拥有全日制本科生27011人,全日制硕士生9903人,在职专业学位硕士3713人,全日制博士生1804人,临床博士1899人,各类留学生2598人。学校现设134个本科专业;4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29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5个江苏省重点序列学科,15个“十三五”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截止目前,学校化学、物理学、材料学、临床医学、工程学、药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共9个学科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ESI)前1%,化学、材料学2个学科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ESI)前1‰。

二、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员在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涉外经贸法律专业知识和外语等方面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达到独立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技能的规格。

三、招生对象

大专或大学本科毕业、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英语达到一定水平者均可报名。

完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的专科学员可获得研修班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四、课程体系

课程性质课程名称说明
核心课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必修课市场经济理论研究、比较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保险法专题、公司法、海商法、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专题、证券法、法律英语、世界贸易组织法。该类课程为民商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学习方式

上课时间:采取在职(不脱产)周末上课(周六全天授课)

考试方式:每学期末集中统一考试

六、学习费用

学费:22000元/2年(不含教材费、申请学位期间的论文指导培训费。)

七、结业与学位申请

1、学员按研修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苏州大学颁发《苏州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2、学员研修班结业后,可视个人意愿,按照《苏州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向苏州大学学位办提出学位申请。

注:凡申请硕士学位者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者;2、通过本校组织学习的全部研修班课程;3、学员通过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有关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法学综合统一考试(每年3月统一考试资格审查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方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4、公开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有国家正式发行刊号的报刊杂志,3000字左右)5. 研修班成绩自结业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八、报名程序

地 点:苏州大学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59648234

邮箱:admin@yanedu.com

注:报名时需交3张照片、并携带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存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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