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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在职研究生化学工程高级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学制:2年年 学费:29800元 上课地点:广东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汕头大学在职研究生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至诚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三年前获得学士学位。

2、四年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化学工程在职研究生专业方向:

功能配合物材料、

化学工程与工艺、

功能高分子材料。

三、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参加以下两个阶段的考试: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第二阶段:达到汕头大学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四、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的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结果,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额,择优录取。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经领导机构审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授课,授课地点:汕头市。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汕头大学选派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优秀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六、授予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本部门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参加授予学位典礼,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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