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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制:2年   学费:--   上课地点:山东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学校师资队伍精良,现有教职工2647名,其中专任教师189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51人,正高级职称385人、副高级职称777人,博士生导师136人。5人次入选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全国“四个一批”人才,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18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86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有6人6次当选全国党代会代表,5人12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4人9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学校领导连续四届当选山东省委委员。先后9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

文学院的前身是中文系,始建于1950年,是山东师范大学建校伊始即设置的系科之一。文学院在人文社科研究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仅近5年以来,出版着作150余部,发表论文1000余篇(核心期刊500多篇);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65项,包括鲁迅文学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3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3项。获省级以上教学优秀成果奖5项,包括国家级2项,省级3项。近5年承担国家与省部级科研课题100多项(在研6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项、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7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30余项。雄厚的科研力量和丰富的科研成果不仅有力地支持了教学,而且有效地服务了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具有较强地运用网络技术进行信息处理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报名条件

1、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在近三年内发表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着,或于报名后补修所申请专业2-4门本科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报名手续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注册账户,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并上传一张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电子照片以备学位授予时使用,随后提交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2、现场确认:到校办理资格认证。

资格认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3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学历证明(自行登录学信网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交纳第一阶段学费(全额学费的50%)。资格审核通过后,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报名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四、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学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现场确认并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应学课程见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2、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八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八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课程设置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选读、基础英语、专业英语、人文学科前沿问题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国当代文学研究、文学巨匠与中国现代文化建设、20世纪中国经典文学作品研究、文化研究与中国新文学、中国当代小说研究等。具体课程到时安排。

六、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开题前交纳第二阶段费用(全额学费的50%)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术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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