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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消费心理方向招生简章

学制:2年 学费:32000元 上课地点:湖南

一、报名条件

1、一月联考(双证):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愿意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不含应届生);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

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以

上奖项;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五月同等学力: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2)、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可以参加研修班课程学习。

(3)、拟申请硕士学位者需要在拿到学士学位之后有3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一月联考

考试科目:Ⅰ政治(满分100分)、Ⅱ英语(二)(满分100分)、Ⅲ专业课综合(满分300分)。考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名称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五月同等学力

考试科目:外国语(五选一)+学科综合,共200分;

外国语:上午9:00-11:30;

学科综合:下午2:30-5:30

三、录取与毕业

1、一月联考

(1)根据考生的笔试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及专家面试意见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 6 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

(2)新生于 9 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毕业发放研究生学历学位与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历学位统一编制电子注册号。

2、同等学力

(1)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考试采取合格制,考生每门成绩在60分及以上可通过考试;

(2)考试成绩查询在7月份,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3)考试结束需要向学校申请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合格通过后可获得硕士学位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59648234

邮箱:admin@yanedu.com

京ICP备09046824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理工科技大厦 电话: 400-617-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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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