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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控制工程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制:2-4年 学费:22000元 上课地点:全国班

重要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河北地质大学在职研究生"更名为"河北地质大学研修班",在职人员申硕流程不变!

【院校简介】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唯一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省部共建”大学,1921年建校至今已有91年历史。我校现有18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8号)文件精神,河北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三年。

2、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且毕业满四年。

【课程介绍】

报名方式与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报考院系”一栏填写:网上报名时“报考院系”一栏:光学工程领域填写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1—5研究方向)三个领域填写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仪器仪表工程、控制工程领域(6—11研究方向)填写质量技术监督学院;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填写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化学工程领域填写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GCT”考试日期为10月28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着重考核考生在本领域掌握的专业知识,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为便于考生集中精力做好“GCT”考试复习,第二阶段考试即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时间在“GCT”考试后进行。考试时间一般定于12月中旬左右,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请考生12月中上旬注意浏览最新通知。

资格审查

GCT成绩公布后,我校将对录取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后,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其它材料存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GCT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生限额及录取

按照《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8号)要求,我校工程硕士自主确定招生限额。但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能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择优录取。考生被录取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春季入学。

【学费学制】

学制及学费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二至四年,除仪器仪表工程领域和控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其余领域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22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仪器仪表工程领域、控制工程领域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30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

【颁发证书】

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从入学到获取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实行学分制。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利用每年的法定节假日集中一段时间授课。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可转入论文工作(或毕业设计)阶段。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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